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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
资讯详情
天津市日用化学品协会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实行自收自支,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会费收缴、会员单位资助以及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等。 会费是本协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本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会费收取原则。实行分级差额会费制原则,按照会员单位性质和在本协会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标准。 本协会应每年向会员单位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 会费标准
会员类别 |
会费标准(元 |
理事长单位 |
5 |
副理事长单位 |
2 |
理事单位 |
1 |
普通会员单位 |
5 |
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会费开支范围
本协会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管理费支出; 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支出; 编印刊物、网站建设维护、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会费管理
会费由财务部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本协会会费用开支按额度划分权限进行审批支出,程序如下:
额度 |
审批负责人 |
≤10000 |
秘书长 |
≤30000 |
副理事长 |
>30000 |
理事长 |
本协会财务账目由
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出纳人员一名。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人员和会员的咨询和监督。 对于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依照《天津市日用化学品协会章程》规定,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本 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经 2019年7月1日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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