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日 用 化 学 品 协 会
津日协字[2020]06号
关于开展化妆品监管培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7号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协会决定在津免费召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等相关培训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7:00
会议地点:天津市康婷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南道9号)。
二、参加人员
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备案委托方各1人参加。
协会会员单位参与人数不超过2人。
三、会议议程
时间 |
议程 |
9:00——9:20 |
领导讲话,对此次培训提出要求 |
9:20——11:30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
11:30——13:00 |
午餐 |
13:00——14:30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 |
14:30——16:00 |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经验介绍 |
16:00——16:50 |
化妆品生产监管要求 |
16:50——17:00 |
结束语 |
四、相关要求
请全体参训人员签到现场出示健康码,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间隔1米。
五、报名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到协会邮箱。邮箱地址:TDCAwechat@163.com
联系人:董欣 13821397121
附件:培训回执
2020年7月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