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促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落实处,填补在化妆品进口监管方面的短板,高效推进“利剑行动”工作,11月3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组织7名检查员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通过以老带新、以检代训的方式,不断提升检查员综合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检查人员先在天津市化妆品实训基地国药控股中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接受了进口化妆品有关管理规定的集中培训,随后到一家经营进口化妆品的专营店,重点查看了经销商企业资质、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等产品信息,选取产品重点抽查进货票据、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是否齐全;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指导企业负责人下载安装“化妆品监管”APP,通过查询、核对产品标注信息与“化妆品监管”上的备案信息,来确认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等问题。通过直观、实际的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升监管效果。
市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负责同志表示,化妆品监管人员和检查员作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代化妆品监管工作实践者、推动者,要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为下一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