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日用化学品协会入会指南
一、会员条件
(一)依法取得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本行业相关的事业单位;
(二)单位会员须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个人会员须为本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即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五)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六)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五)提请协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本行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其他依章程应尽的义务。
四、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六、入会办法
(一) 单位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申请书及提供资质证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秘书处审查批准;
(三)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